海棠书屋 - 耽美小说 - 本攻可比江山在线阅读 - 分卷阅读100

分卷阅读100

    收拾回营。

    一般休沐日,离家近的会回家去看看,离家远的也会聚群去城里浪一浪,逍遥一下,或者去山上打点野味烤着聚个餐。

    慕天翊和叶魁直走到营门口一个桌前,敲桌子拉那个百无聊赖的,耍小刀子的士兵回神。

    “登记”

    “姓名?”

    “郑翊,郑魁”

    “嗯,进去吧”

    叶魁看着人纸上歪歪扭扭写的“郑一,郑亏”他毫不怀疑如果那个人不会写郑这个姓的话,会写成“正义真亏”。

    “就这么简单吗?”

    “简单简单,死的人多了,缺着呢,有胳膊腿儿的都能进来”

    “不怕混入jian细吗?”

    那人看傻子一般白了叶魁一眼。

    “不会的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会”

    “不会就是不会”

    慕天翊拍了拍叶魁的肩膀。

    “真上了战场,都是看铠甲颜色样式,所谓jian细,在混战中只有死于自己人刀下的份儿。”

    “至于混入敌营获取信任,这和新兵毫无关系,等到了需要探的时候,自然会先探明底细,而且jian细往往撑不到那个时候。”

    那小兵看了看慕天翊,点了点头,刀尖敲着桌子铛铛响:“读书人懂得挺多,就是不知道这小身板儿能不能撑得住。”

    慕天翊只朝人微微颔首,表示话已经听到了。

    叶魁半知不解的点了下头。

    他不喜欢多加思考,有人解释自然好。

    就在这说话的当口儿,郑人和就领人来了。

    看见慕天翊还是有些紧张。

    他可是很少见到这位主子,不过刑吃了不少,记忆深刻。

    他的主子帮他郑氏一族平过反,是再造之恩,他的命便也就是这个人的。

    况且受的那些刑罚训练,也的确成就了曾经纨绔不知世事的他。

    他真心敬慕,但和那些死木头死士还是不同。

    不过少不了也染了些死士的气性,并且觉得很合适很自然。

    “来了?”郑人和的话都有些磕绊。

    一旁小兵有些疑惑,这郑大老虎可从没有露出过这副模样。

    “嗯”慕天翊不会说话演戏,就轻轻应了声,这一应,郑人和愈发紧张,甚至觉得背上隐隐作痛。

    真给人把这“乔装充军”的戏份给搞没了,恐怕还得去脱层皮。

    他心里想的是简简单单的“脱层皮”,脸上却是死白一片。

    站在他后面的胡钾终于看不下去了。

    “我说你个王八,伤口都裂了,还给这儿站好看的新人面前装大尾巴狼。瞧给你疼得,要风度没风度的,要气度又没气度的,还以为你休沐日玩多了呢”。

    “郑哥受伤了?”那登记的小兵眨眨眼关怀到。

    胡钾瞬间清醒过来,哈哈一笑:“没得事,给老虎咬了一口。你们两个人也别傻愣着,领了牌子就进去,上面写着营帐名字,收拾完了领衣服,领了衣服去跑圈。”

    “嗯”

    慕天翊先叶魁一步开了口。

    叶魁看了看郑人和和那光着膀子把衣服记在腰间的大汉。

    只觉得胸口有一股血气冲涌起来。

    人豪放甚至偶尔粗鄙的声音,落入他的耳中,竟让他有一种平和,犹如内心生了旷野。

    将星遗世,他恐怕就是属于这里的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二人进了营帐,大通铺的帐子在郑人和的安排下成了两人小帐。虽然是借口营帐不够用而凑合的小破帐子,甚至堆满了陈年杂物,但总比通铺强。

    叶魁很满意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不是慕天翊授意的,二人间,虽然有两张破床垫让他很不满。

    “喜欢了可以拼起来”

    慕天翊已经脱下了外衫,精瘦的背肌弧度完美而有力,脊骨和腰窝的曲线更是诱人。

    叶魁听着人的话,欣赏着这一片美色。

    “你呢?你喜欢吗。”

    慕天翊已经套上轻铠,动作迅速,像是常年参战的士兵,低头固定腰绳。

    “喜欢的”他的声音很小,很自然。

    叶魁听到了人的声音,觉得心中温软异常。

    “你像是有读心术一样”

    他拎起那件铠甲,慕天翊已经穿好衣服,过来拉着他的腰绳把他拽到近前,解开腰带,脱下衣服,套上轻铠,低头系上腰绳。

    叶魁就看着慕天翊的动作,流畅自如

    ,处处都透着好看。

    “训练之时,把内力封了”慕天翊突然开口。

    叶魁不能理解,内力是自身的优势,根本没有封的必要,即使封了训练也未必会有什么“强身健体”的功效,实在是自断臂膀。

    “上战场的时候要随时保证内力充足,也就是说几乎不能用。早点封闭内力训练早些适应,避免产生惯性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能用”

    靠着绝顶内力以一破百岂不威风。

    “敌人何其多,杀不尽,杀不到关键之人,就是白杀,不如保证自身安全。试想你在万人中杀去一半人,身体脱力,最终必然会死,而敌国只是为了补充失去的五千人加大了征军力度和奖励,赴死的意义在哪里?”

    “那还打什么”

    叶魁听慕天翊说的有道理,慕天翊已经先一步踏出营帐,他就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打仗果真也是有讲究的,他到不至于害怕这点苦。

    才没走两步,叶魁就注意到一道灼热视线。

    是郑人和旁边跟着的那个光膀子的男人。

    如今男人换了衣服,到显得君子多,不过之前那粗鄙样子也是可以给人留下印象了。

    胡钾长了一身黑皮,像是久年暴晒太阳底下晒得似的。但实际上他家是书香世家,长着一张书卷气的脸,他从军只是因为,他喜欢男人,生活混乱,家里容不下他,倒不如出来建功立业,在军营但凡拳头硬几乎就可以为所欲为。

    有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,胡钾之所以和郑人和混的好,完全就是因为他俩都是喜欢玩男人的,而且强取豪夺花言引诱各有本事各具风采。

    他们处过的新兵已经不在少数了。不过倒是没有影响军队士气,之前有人胡玩搞得拉帮结派,使得战场上士兵们不敢轻易将后背交给迫害自己的人,而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后果。后来他们这帮纨绔知道了,掀了那帮子老兵,才自己上了老兵这个负责“调.教”新兵的位置。一但玩了,必然会给予庇护,实在是宁死不从的,也当个屁放了刁难刁难立个威就好了。

    可那么多人,还真真没有一个人像这人这么好看的!

    就像那书卷中描绘的莲花,花中君子,又像那画中的仙女,不过是变了性别,也正好是他喜欢的样子!

    恰有佳人画中来!

    胡钾这一想着都想回去读书了,实在是欠乏描绘人绝顶美貌的词汇。

    方才登记的时候,他就瞟了人一眼,还有点不敢看,心就已经戳在人身上了,也不知道郑人和那小子怎么回事,这种极品竟然不上心。

    胡钾搓了搓手,理了理头发,自以为风姿卓越而又经验老道的,揣着前辈的样子朝二人走去。

    慕天翊很快也注意到胡钾,面上表情都没变。叶魁伸手直接把人揽在怀中,宣告了主权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的人”

    胡钾的脸上僵了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