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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但不能说完全没有。法官也是人。差不多的案情,以前某位法官这么判,你偏要那么判,跟别人不一样,必然有争议,且会引发公众对公平的质疑。所以,一般的法官不敢越雷池。俞承这句话说完,合议庭的目光便都转了下来,落在了他的身上。主审法官先仔细地了原告方提交的申请,过了好几分钟才放下来,对双方道:“原告方说得不算错,国内法院的确至今没有适用国外法做判决的先例。”俞承紧绷的面容上顿时露出了笑意。可根本都还不等他笑容完全挂上脸,法官下一句便话锋一转,竟然道:“但我国有过相关的规定,在此之前虽然没有过先例,但司法实践不当因循守旧。在有法律支撑的情况下,且案情的情况符合,按物质所在地法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,显然更应当适用意大利法。”适用意大利法!一锤定音了?!对面的程白悄悄松了一口气。俞承却是差点被炸蒙了。怎么可能……国内以前只有过相关法律规定但没有先例的事情,一般来讲遇到保守的法官,都会驳回当事人适用外国法的申请,直接适用国内法,这位法官居然不走寻常路,要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?摆明了是要搞个大新闻出来!他哪里知道?受理案件的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相当重视,以前不适用外国法一是因为案情的确不适合,二则多少因为主审法官对国外法也没有那么深的了解,法官素质上难以匹配。但这一次派的可是张友峰。民事庭的一位前途光明的强将,一直都被同行称为“张大胆”,向来敢为人先,只要法条上有规定,他就敢尝试!程白对上海法院这边的情况不大了解,甚至没跟张友峰打过照面,但费靖却对这个人很了解,铁面无私,刚得一逼。俞承应该是没听过这位法官。但从他提交法院的证据上看,她觉得俞承并不是没有做好适用外国法的准备,甚至不是没有做好适用意大利法的准备,应该只是没想到张友峰这么刚罢了。可想而知,这案子不管最后是什么结果,都将在法学界引发热议!法律适用定下,质证阶段立刻变得刀光剑影。适用意大利法,真的是拼刺刀。因为有“善意占有”的相关规定,但凡不是公共博物馆失窃的东西,才不管你是不是盗赃物,一律都能占有,只要你是善意的,只要你对此毫不知情。更sao的是,这里面还包括“隐藏物”。像甄复国这个案子,买了座700万的雕像,里面藏幅1.5亿的画,这幅画就叫做“隐藏物”。放中国你得给人还回去;放意大利,那不好意思,只要你在交易的时候的确不知道这东西非法,出于“善意”购买了,那这东西就归你了。所以,问题的焦点立刻缩小——甄复国拍卖举牌时是不是善意、知情与否,变得至关重要!看的就四点:1、甄复国相关信誉如何;2、拍卖时的成交价是否合理;3、甄复国交易时对涉案的画作属盗赃物是否知情;4、是否尽到了相关的查明义务。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前,英国方面的原告几乎稳稳地站在天平胜利的那一端;但在确定法律适用之后,这天平的指针就重新朝着中间拨了回来,让双方重新回到了均势之中。甚至——程白那边的赢面看起来还要大一些。她是好不容易搞定了最大的难题,喝了口水润润嗓子,就想对身旁的詹培恒说点什么。没想到,一转头却看见詹培恒神情复杂。程白投去一道疑惑的目光,但詹培恒只向她摇了摇头。质证阶段,俞承的攻击性显露无疑,程白却一反常态,面对对方提出的一条又一条异议守了个滴水不漏。“被告方提交证据第37页开始到74页,都是被告当事人在法院的应诉情况和判决书。有关的诉讼情况我方已经提交了,被告方再提交一遍没什么必要吧?”俞承开始觉得棘手了。程白看上去却悠闲了不少:“原告方提交的证据是想要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,但我方提交的证据正好与此相对。毕竟被起诉不要紧,要紧的是法院判决我当事人无责。原告方怎么能用没有判决结果的东西来证明我当事人信誉不良呢?”被起诉了这么多,某种程度上已经很能证明甄复国所谓的“信誉”了。这他妈就是个骗子!当律师的谁不知道法院的判决跟真相之间的差距,有时候被告无罪,只是原告证据不足罢了。俞承真是恨得有些牙痒了,干脆放掉这条,进攻下一条:“那拍卖行这些与案情完全无关的拍卖纪录呢?”程白挑眉:“这些拍卖纪录都是历年来发生在拍卖行的高价竞拍事件,提交给法院只是想让法院作为一个参考。毕竟在拍卖场这种环境里,一时头脑发烧高价竞拍的事情并不少见。我当事人虽然以高于市场三四倍的价格拍下雕像,但在这种特殊环境之下,不能说是不合理。且判断善意标准时的不合理,一般指的是低价交易。”黑的说成白的。你有张良计,我有过墙梯!每一条都堵了个死。一通撕扯下来,俞承竟然连程白那边提交的一条证据都没能排除;相反,还被程白以程序不合规为由排除了他这边好几条!法官最后问他们还没有证据要呈交。程白想也不想就做了新的申请:“前两天意大利那边接到了市民举报,抓了当时与我当事人竞拍雕像的那个人,有消息说是一个国际犯罪团队。案情的具体情况对证明我当事人是否知情非常重要,但因为两国间的手续繁杂,现在还没发回相关证据。所以想请法庭酌情,延长举证期限,我方尽量在二次证据交换时将其呈交。”意大利警方那边的调查情况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