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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坠着两粒红豆大小的金耳钉,看着邹经理目光落在她的耳朵上,咬咬牙竟是主动取下了耳钉。本来邹小龙想要算了,嫌弃耳钉太小不好取,既然多给了他耳钉,他也就收下了,此时抢了东西,邹小龙觉得段家榨不出什么油水了,那个宁蓁蓁肯定是跑了,干脆说道,“行了,以后你们一家的事不用找我,两清了。”等到邹小龙离开,崔婉默默掉眼泪,段母像是发怒的母狮子,又像是脚底板着火,绕着沙发跳着,“她怎么敢这么不守妇道!”段母气得发狂,崔婉则是因为心口疼的掉眼泪,不知道为什么,似乎总觉得随着宁蓁蓁的离开,会有什么事情彻底改变。*宁蓁蓁说一周五万字在第六天的时候已经完成了,她又多写了一天,等到约定的一周时间,手中拿着厚厚的一份稿子到了的编辑部。上一次是跟着汪若兰一起,更为慎重,这次穿着那一身旗袍,不过头发就没有费心地弄卷,而是用一根简单的乌木发簪挽起。宁蓁蓁过来的时候,主编还没到,反而是万如方编辑在,再看着宁蓁蓁打扮,比上次寡淡了很多,“谢女士一个人过来的?主编还没有到。”宁蓁蓁说道:“上次牡丹姐就帮我辞了跳舞的活,我这段时间写了六万字,就直接送过来了。”六万字这个字数让万如方一愣,心里想着会不会质量下降,就说道:“主编临时有个事,估计半小时以上才能回来,我先看看稿子?”依然是漂亮到极点的钢笔字,万如方性格圆滑,不代表业务能力不行,当时的稿子就是他拿下的。平时做审稿的工作,万如方的速度练出来了,一口气看完了之后,心中激荡。鸳鸯蝴蝶派的少有这样写的,或许这是男作者和女作者的区别?男作者一般会给男主角一个事业,但万如方仔细去向,又觉得不是,这个派别也有不少女作者,但是少有女作者写作会给女主一个事业,还写得让人进入到了那个诡秘的世界,让人后脊发凉。合拢了书稿,秦小姐的形象跃然心间。最重要的是写稿的速度快,细节仍然是到位的,里面的人骨拆分案,悬棺案,让人觉得毛骨悚然,等到真的秦小姐从细节之中破获谜案,又让人恍然如此。最妙的就是秦小姐本人,读者只要是看到她出现,心中就会稍安,她身上宛若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,这个智慧多才多艺的女子,确实让人欣赏。霍少帅开始对未婚妻有了兴趣,在下属赞叹秦小姐的时候,细节里表现了他的吃醋,让人莞尔。万如方看完稿子:“写的真好,今后肯定是可以出书的。”这话刚说完,就听到了主编王德单说道:“出书?”“是的。”万如方笑着把稿子递给了主编,“谢女士的稿子交的不少,我原本还担心质量跟不上,现在来看,谢女士写得又快又好。”王德单把稿子拿过来,等到看完了之后,眉宇之间的郁色一扫而空,“好,这是五万字?”“是六万字。”王德单笑了起来,“走,让校对确定一下稿子字数,再让财务给你结算。”一共是六万两千字,结算了37元2角,宁蓁蓁把裹好了布的大洋放入到大衣的内口袋,衣服沉甸甸的。宁蓁蓁到报纸上找了掮客,她直接选择在租界租房子。租界里的筒子楼更像是后世的公寓,要比原先段家住的好太多,当然价格也很可观。以前住的地方一个月一元,这里选择独立的卫生间,独立的厨房,这种公寓一样的房子,一个月是五个大洋。宁蓁蓁看了一下,特地避开了所谓的“情人公寓”,也就是那些有钱人专门选给情人住的地方,选择了一个大都是年轻人租住的公寓,这些年轻人大多受过良好的教育,在报社、西餐厅、高校里上班。宁蓁蓁交过了押金,当即给了她一把黄铜钥匙,“如果要自己换锁,楼下就有五金店,你买的锁自己可以带走,最后交房子留下原本的锁就可以了。”“好的。”宁蓁蓁先去一楼买了新锁,然后再上楼。房间在第三楼,在长廊里的尽头那间,进入了之后,地面上也不是灰色的水泥地,而像是倒了一层褚色的颜料,不如油漆细腻,又比水泥细腻的多。房间里沙发、八仙餐桌都是一应俱全,甚至在进入到卧室的时候,里面靠窗的地方还有一方书桌,上面摆放了一盏墨绿色的台灯。第212章私奔失败以后9“你这里倒是不错。”为了给宁蓁蓁带来避免不好的影响,汪若兰难得没有换上她开衩过高的旗袍,而是选了一件黑色金丝绒旗袍,就连妆容都淡了,手中拿着一束花,换了妆容的她,褪去了昔日里的浮华,有一种阅过千帆的淡雅之味,“恭喜你,在沪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住所。”“谢谢。”宁蓁蓁从汪若兰的手中接过了花,因为暂时没有花瓶,就到厨房里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,倒入了水展开了花,也算是有些野趣。汪若兰含笑说道:“好香啊,你在煲汤?”宁蓁蓁在上上个小世界,跟着商晓云学了一手好厨艺,她没兴趣给段家人展示她的好手艺,但是给汪若兰还是废足了心思。“你随便坐,等会就好了,我再炒两个小菜。”昨天买了精瘦rou,擦了盐之后腌制了一整天,还买了一大块儿猪板油,昨天也全部都提炼成了白花花的猪油,现在用炒菜的勺子舀了一勺,在烧热了的铁锅里滋啦啦,白色的猪油迅速化开,宁蓁蓁把切好丝的咸rou丢入到了铁锅里。单手颠锅,看着原本的rou色成了白色,宁蓁蓁又炒了十秒,用盘子盛rou,开始开始炒蒜薹,等到蒜薹上色之后,两者一起翻炒调味。咸rou蒜薹是一道菜,另一道菜是清炒小白菜,至于一早汪若兰闻到的汤的香气,是莲藕排骨汤。秋日洪湖莲藕最好,排骨的rou香与莲藕完美糅合,rou带了莲藕的清香,而莲藕又有rou的醇厚,用勺子舀一勺高汤,上面还有出锅撒上的青色葱花,口腔里都是馥郁的鲜,在秋日里喝上这样暖洋洋的汤,平素不太好的胃囊好像也泛着暖意。吃了两块排骨,三块儿莲藕,喝完了半盅的汤,汪若兰才尝另外两道菜。腌过一天一夜最后又洗去多余的盐,这样爆炒出来的rou丝在筷子上微微颤颤的,入口最大的感觉就是嫩,让人甚至觉得入口即化,咸rou还带着蒜薹的粘辣清香,两味食材在勾芡调味之下,达到了奇妙的融合。清炒小白菜保留了叶片的翠绿颜色,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