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州当地有名的厨师,应该很正宗。”饭桌上,林博轩热情地招呼着封泊成,口气熟稔得仿佛两人是多年的好朋友。但实际上,这是两人第一次同桌吃饭,在此之前,他们不过是在出席一些场合时打过照面,寒暄过几句而已。说起封泊成和林博轩,两人在这个圈子里都是美名远播,常常被人相提并论。年龄相仿,又同样都从小成绩优异,取得过国外著名高校的MBA,在生意场上手段果决、雷厉风行,大有超越老一辈的架势,将那些无所事事的纨绔子弟都给比了下去。然而,由于林博轩是林庆烨妻子和和前夫的孩子,让所有人的天平,都难免偏向了封泊成这边。因为出身上的差距,林博轩终是输封泊成一截。所以,对封泊成,林博轩一直无法产生好感。至于封泊成呢,兴许因为会不自觉地将林博轩和他的那三个同父异母的兄弟比较,就更是觉得和林庆烨没有血缘关系的林博轩是在鸠占鹊巢。不过无论有多不待见林博轩,封泊成还是配合地尝了一口佛跳墙,并且十分给面子地称赞道:“味道果然很好!很感谢林兄的盛情款待!”“封兄客气什么。”林博轩自是也不会表现出对封泊成的敌意,笑得很是落落大方。两人就这么你来我往地寒暄客气着,聊的都是最近的政治时事,谁也没有提到半句这次的招标案。不过,封泊成怎么会不知道林博轩突然约自己吃饭的意图?生意场就是这样,捉摸不定、变幻莫测,谁也不能保证彼此会是永远的朋友,或是敌人,以及,陌生人。说实话,以前林氏和封氏并没有生意上的往来,毕竟主营的业务不同。不过,无论是目前多领先的企业,都不敢固步自封,否则必将是被社会淘汰的下场。为了与时俱进,林氏和封氏都在不断改革,拓展业务,自然现在就有了合作的可能。关于封氏的这项招标,是林氏踏上新台阶的至关重要的机会,因此林博轩志在必得。大家都是聪明人,林博轩不担心封泊成猜不到他的意思。这就是谈生意的一种境界,一句话都没有提到生意,实际上却一直在谈生意。在商场上也算摸爬滚打多年的林博轩,该有的耐心自然不会少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,他并不急于这一时,现在只要和封泊成认了个熟脸,也就够了。一顿饭,两个同样八面玲珑的男人,自然将气氛营造得很是融洽热络。在两人要分道扬镳之时,封泊成突然状似不经意地提了一句:“有空可以叫你弟林浩初出来认识认识。”林博轩一怔,见封泊成一副话里有话的模样,不禁若有所思。对于阅人无数的林博轩来说,自是有着一定的判断力和直觉,尤其在遇到同类的时候。林博轩不知怎的隐隐感觉,封泊成和他是都是圈内人。那么,难不成封泊成对林浩初有意思?这也不是不可能,平心而论,林浩初的长相和气质都是百里挑一的,虽然林博轩从来没有瞧得起过这个蠢货,但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形象很出类拔萃。封泊成的神情是有些平淡,令人看不真切,一时间,林博轩有点无法确定封泊成话里的深意,但是无论他愿不愿意,他都没有理由拒绝封泊成这个提议。“一定一定,那我们到时再联系。”纵使心里有些想法,林博轩还是立即反应过来,很爽快地应道。生意场上,就要懂得投其所好,譬如他们男人谈生意时,总会叫上几个年轻漂亮、善于活跃气氛的女人。如今他算是有求于封泊成,如若没有带林浩初拜访封泊成,相当于放弃了封氏的招标。至于带上林浩初……林博轩仔细回顾了下自己多年来历经过的无数次应酬,发现其实酒桌上真正涉及到工作上的时候并不多,就算有,也只是比较浅显的而已。真正的工作当然要在正式的场合下进行,酒桌上从来都主要是为了与客户联络感情而已。这么想着,林博轩又蓦地产生了一种利用了林浩初的沾沾自喜感。说实话,他真的巴不得林浩初被封泊成玩弄……林博轩就这么心情舒畅地回到公司,在要上电梯时恰巧碰见了左湛宇。“林总好。”左湛宇面带微笑地问好。“你好,小左。”林博轩立即热情地应了一声,紧接着想到了什么,话里有话道:“小左,封氏的封总说想要认识认识浩初。”左湛宇一怔,就听林博轩继续道:“那个封总,也不知怎么就突然对浩初感兴趣了……”这句话意味不明,明显有故意误导左湛宇的企图。林博轩当然不确定封泊成是不是真的对林浩初有那种意思了,但他这么做一是想表现出自己对左湛宇的重视,将来说不定左湛宇会为此记着他这份情谊,二是也想试探试探,左湛宇对林浩初的感情。林博轩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左湛宇脸上的表情,只见那一张俊美绝伦的脸只是稍稍沉了几分后,就立即释然。“介绍浩初认识认识封总,说不定对拿下那个招标案有帮助。”最终,左湛宇终是这么回道,望向林博轩的目光似是有一片忠心和赤诚。林博轩闻言在心里笑了笑,心想这个左湛宇对林浩初,也没多真心啊……林家大宅。“小初,在做作业呢?”这一天夜晚果然不出林浩初所料,才刚应酬完回来的林博轩连澡都还没洗就直接来到林浩初的房间,一副很是关心林浩初的架势。“是啊,哥,你回来啦?”至于林浩初,自是也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。“嗯。”林博轩格外温柔地应着,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开始悄悄打量林浩初桌上的练习本。他惊愕地发现,其中一道颇有难度的高数题目,林浩初竟然回答得不仅完全正确,而且还很完整漂亮。还有那练习本上的字迹,竟然比以前不知道工整了多少倍,甚至还有一点点林庆烨字迹的风韵,俊逸隽永。都说“字如其人”,能写出这般俊逸隽永的字的人,都应该是涵养极深、出类拔萃的,怎么会是这个蠢货能写出来的?难道这个蠢货真的变了?这个念头,令林博轩的心头陡然袭上了一股寒意……“小初,明天晚上哥想带你出去吃饭,你有没有时间?”想到自己此行的目的,林博轩只能暂时压下心头的不安。对此林浩初愣了愣,有些意外,但很快就点了点头。林博轩见林浩初一如往常那般乖巧听话、敬重自己的模样,心里的那块石头立刻就落了下来。他想自己刚才应该是想多了,这小子只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