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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线木偶。齐玥登时就哽咽得喘不上气。她从包中拿出一包湿纸巾,手抖得厉害,撕不开包装,指头像是软的。齐玥用纸巾擦拭阮宵手上的血污,眼泪刹不住。阮宵没有知觉似的任由她摆弄,只一眼不眨地盯着“手术中”的亮灯。“怎么会出这种事……”齐玥突然崩溃,掩嘴嚎啕,“小煊说要立遗嘱的时候我还笑话他讲这个是不是太早了点……怎么会遇到这种事?”阮宵的反应满了半拍:“你说什么?”像是年久失修没有上油的机械,僵硬的动作间似乎可以听到“咔嚓”的脆响。齐玥哽咽着道:“就在出事那天,你给我打电话之前几个小时,小煊找到我,要让我借钱给他把婚房的贷款还清……他说以后连本带利再慢慢还钱给我,现在要立遗嘱把房子留给老婆……我那时候还笑话他,以前不是觉得自己可能个了,不要家里掏钱吗?就这点小风浪都把你吓得要年纪轻轻立遗嘱了?更何况阮宵还不是你老婆。他和我说他感觉不太好,我还笑话他……我还笑话他神神叨叨的……一点事都把你唬住了……怎么会这样……”阮宵的眼圈逐渐变红,眼前的景象变得模糊,看东西如同隔了一面浸在雨水中的玻璃。他记起了一件事。那天他开车去找齐煊,在茶几上发现了两只冷掉茶杯。是不是在那个时候找律师来做的公证呢?傻不傻啊。你都丑闻缠身了,还有空去立遗嘱。你傻不傻啊。阮宵盯着“手术中”的灯牌,感到双目刺痛。许久,他缓缓垂下头,发出了轻微的呜咽。手术结束后,齐煊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。目前还不允许探视,但阮宵还是在外面坐了很久,久到齐玥推了推他,和他说至少衣服要换吧,我们明天再来。阮宵还是那样愣愣的,有些茫然和恍惚的样子。齐玥看到他就心头发酸,把他一起带回了家。阮宵夜里宿在了齐煊的房间。齐煊的味道让他感到安心。第二天早晨,阮宵醒来,齐玥敲他房间的门,说刘长林都交代了。据刘长林的交代,他的儿子刘天晁嗜赌如命,除了阮宵他们曾经探访过的作为债主的友邻,刘天晁还借过巨额高利贷。高利贷利滚利,债主追到家门口泼油漆。正在这时,有人找到刘长林,告诉他只需要在媒体面前露露脸,就可以帮他还清儿子欠下的欠款和父亲的医疗费。一开始刘长林不信他,后来男人直接提给他十万元的现金。刘长林只是按他的安排做事。这个神秘的男人还为刘天晁安置。如果刘长林足够听话,就以还赌债为酬劳。与此同时,彗星知晓刘天晁的躲去了哪里,如果刘长林做出损害彗星的行为,背叛的结果就是,他的儿子刘天晁的行踪就会被泄露给借他高利贷的债主。而在刘老爷子醒来,对媒体夸赞了齐煊一番后,刘长林还打过男人的电话,但已经是空号了。巨额的赌债还不上,儿子可能已经暴露在危险中,医药费也没有着落……这些快要把刘长林逼疯了。出事的当天早上,他没有联系上儿子,就急昏了头。越想越觉得一切都是齐煊的错,如果不是他,自己也不会上这个当。老子不会昏迷,儿子不会危险。他觉得齐煊该死。……饭桌上鸦雀无声。齐鹏一夜之间像是老了几岁,鬓角都生出了白发,但他依旧是这个家的大家长和主心骨。他说:“手术很成功,小煊很快就会醒的。”他看到阮宵面前的粥都没有动上几口,叹一口气,便对阮宵道:“小宵,去看看小煊房间里有什么要带的。一会儿我们给小煊带过去。”清晨的曦光温柔地洒在这个房间。齐煊的房间没有半点像社会人的样子,和高中生的房间别无二致。阮宵收拾出了几件齐煊中意的衣服,然后又从书桌里清出来了几样齐煊爱玩的,像是纸牌之类的。但凡齐煊喜欢的他都想带上。然后,他在书桌上看到了一个素描本。封面的白色都泛起了黄,可见是上了年头了。阮宵记得这个本子。大约是大二的时候,齐煊和他有时会在图书馆自习。齐煊那时还不是个能踏实下来学习的主儿,心野得像是荒山上的猴儿。学不下去了,要么就呼朋唤友打篮球,要么就在这个素描本上乱写乱画。阮宵就被他当过不少次模特,也得亏是阮宵懒得和他计较。阮宵有时候会暗自腹诽,要不是他有那么点聪明劲儿,怎么能考上S大的。时隔多年,阮宵再一次看到这个本子,心头涌起一股暖流,仿佛一条缓缓流淌的长河。他看见过很多次这个素描本,却是他第一次打开这个本子。里面果不其然有很多无厘头的话语和涂鸦。有几页甚至只写了几个大字,像是“考试好多,烦。”或是“又给我打了B,教授不懂得欣赏。”有一页只画了一只丹凤眼。阮宵认出,那应该是自己的眼睛。翻到中间,阮宵定住了。不同于其他页的无厘头的话语和涂鸦,这一页却画得很仔细,和其他的相比,算得上是十分精致了。画的是阮宵,还是熟睡中的阮宵。阮宵不记得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了,或许是在考试周。因为熬夜复习的缘故,才会在图书馆打个瞌睡。他看向了旁边齐煊写的话,那属于二十岁齐煊的笔迹。——“这个人说他不喜欢去医院……”那是一个艳阳天。春风和煦,图书馆的窗外燕雀啁啾。“你怎么脸色这么差啊?赶大作业也不至于把自己熬成这样吧?”说着,齐煊的手指就碰上了阮宵的额头。阮宵侧身,轻轻一躲。明明身体呈现出躲避的姿态,眼睛却盯着齐煊看。这让齐煊想起了在森林深处生活的鹿类,既怕你,又想亲近你。“哎呦,摸一下怎么了?”齐煊把这当成了某种类似于“你追我赶”的游戏。直到掌心触碰到了guntang的额头,才收起了笑脸。“烧成这样了怎么不去医院?”“……我不喜欢医院。我吃过退烧药了。”阮宵嗫嚅道。齐煊这时才想到,阮宵因为自己是omega,怕身份被戳穿,所以很抗拒任何会让他身份暴露的事。——“我好像有一点心疼。心疼的程度和一粒米的大小差不多。”“哎,”过了好半天,齐煊才用铅笔屁股戳了戳阮宵的手肘,“那要是我哪天开了一家医院,你是不是就不怕医院了。”“……可能吧。”“哦。”——“反正现在也没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做。比起管公司,还是当个医生更有意思。要不然本天才就去考一下医学院?等我毕业了,就是他的私人医生。他再和我倔,我就让他拉肚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