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80【偏向虎山行】
书迷正在阅读:乱七八糟合集、夏日春梦、结、和一个已婚中年男人发生关系(出轨,高H)、血蔷薇之心、怜星吻月(校园1v1)、关于玩弄ai的下场gl、不可多得(H)、慰寂寥(骨科1v1甜宠)、乱七八糟的pwp
「不急,南哥,他每天早起会来石牌湾晨跑。那时候,他身边只有两个小弟,是下手的最佳时机。」傻强向项南道,「不如咱们先去喝酒,明天早起,我派两个兄弟帮你。」 「喝酒就不必了,我要养精蓄锐,为明天做准备。」项南摆手道,「阿强,谢谢你一番好意。」 「那好吧。」傻强见项南这么说,也不好强求,只好帮项南安排酒店。 凌晨时分,项南从酒店窗户爬出,一路攀爬至酒店一楼。 他之所以不从正门走,是因为他知道,傻强肯定在正门布置了眼线,因此从正门走绝对逃不脱监视。 而虽然他住得房间在二十楼,高约六十余米,深夜徒手攀爬危险系数极大。但是对轻功极佳的项南来说,却是如履平地一般。 到了一楼之后,项南便打了辆车,直奔御景园而去。 肥狗的家就在那里。 项南准备今晚就把他做掉,完成第一项任务。 …… 出租车很快来到御景园,就见此处是高档别墅区。 即使深夜,还有警车来往巡逻,遇到陌生面孔就会上前盘查。 而且还有二十四小时三班轮守、全年无休的保安,以及高清摄像头、红外报警器等齐全的安保设备。 可以说,等闲小混混敢来这里捣乱,不出两分钟就会被逮捕归桉。 「做有钱人就是好啊。」项南忍不住感慨道。 他现在住得公共屋村,不仅房屋面积极小,窄得像鸽子笼一样,而且治安环境极差。吵架的、斗殴的、盗窃的、诈骗的……数不胜数。 受此环境影响,在那里的孩子,很多高中都没读完,就已经辍学了。他们辍学之后,无所事事,往往揪群结党,惹是生非。 【鉴于大环境如此, 社团若想招小弟,都会去这些地方。相反,没有哪个社团会去半山区、九龙塘、浅水湾等富人区招小弟的。 …… 项南下车之后,飞身跳入御景园。 两米高的栅栏,以及栅栏上安得红外感应器、高清摄像头,对他来说根本不起作用,只能拦那些粗手笨脚的小毛贼。 进入御景园之后,项南直奔肥狗家。 前些日子,他跟踪过肥狗一段时间,知道肥狗虽然是混混,但还是很爱他家人的。虽然在外面有情人,但每天都回家睡觉。 这在混混之中,其实已经很难得了。 来到肥狗家,项南飞身上了二楼,随后悄悄撬开窗户,进入其中。借着朦胧的月光,就见床上正睡着两人。 一位是秃顶大脑袋的胖子,另一位则是风韵犹存的妇人。 项南知道,这胖子正是肥狗。 他随即点住肥狗的xue道,跟着将他扛出了御景园,一路来到僻静的高架桥下,这才将他的xue道解开来。 「你就是肥狗?」项南问道。 「你是什么人?」肥狗则惊恐的道。 项南一扛他出别墅,他就已经被惊醒了。 但令他惊恐的是,他居然浑身都动弹不得。而且嘴巴明明没被堵上,想呼救却不出声。 整个人就好像被魔住一般,感觉实在是太难受、太恐怖了。 更令他想不通的是,项南扛着他一路飞奔,速度几乎比小汽车还快。而且小区两米高的围栏,项南居然一跳就跳过去了,简直不像是人能办到的。 …… 「你有资格问我么?」项南冷冷的道,「老实回答我的问题,我还可以饶你一命。否则的话, 我有一万种方法,让你知道什么叫【生不如死】。」 肥狗咽了口唾沫,毫不怀疑项南能做到这一点。 毕竟御景园安保做得那么好,项南都能无声无息把他掳走。这份本事,真的太厉害了,让他简直无法想象。 「你想问什么?」肥狗随即道。 「你跟洪兴的靓坤,究竟是什么关系?」项南开口问道。 「靓坤?!」肥狗一愣,惊讶的看着项南,忽然眼睛一亮,「你是洪兴靓仔南?」 他知道洪兴派了陈浩南来杀他,只是他没想到陈浩南这么厉害。 「你倒是聪明。」项南点头道,「看来我们洪兴的确有内鬼,是不是靓坤?」 「都是道上混的,人为财死,鸟为食亡,何必这么认真。这样我给你一笔钱,你把我放了,就当没有这回事,怎么样?」肥狗劝道,识破项南的身份之后,他的惊惧之心大减。 在他看来,项南身手再好,也不过就是个小混混,拿钱就能够摆得平了。 「蠢货!你还没搞清楚你现在的状况,我杀你就好像杀鸡一样,你的小命都在我手里攥着,你还跟我讨价还价?」项南怒道,随即点了他几处xue道。 肥狗立刻感觉浑身剧痛无比,又麻又痒,忍不住倒在地上拼命地抽动,恨不能立刻死掉才能得到解脱。 五分钟不到,他就已经是脸色惨白,大汗淋漓,好似刚从冰窟窿里捞出来一般。 「我刚刚才点了你四处xue道,滋味如何相信你已经清楚了。我还有一招【大搜魂手】,点你全身三十六处死xue。 那种痛感会直接崩断你的神经,让你从此成为一个白痴,你要不要试试?」项南一把揪住他的衣领喝道。 「别,别,别,你想知道什么,我都告诉你。」肥狗连忙道。 他出来混这么多年,也曾经挨过打,中过刀,算得上身经百战。但没有哪次比得上这次,他刚才痛得一佛出世,二佛升天,比死了还要难受,打死也不敢再试第二次了。 …… 「那你就老实说,你跟靓坤什么关系?」项南随即问道。 「我跟靓坤其实从小就认识……」肥狗生怕再惹到项南,只得老老实实的说道。 原来他和靓坤从小一起长大,之后他来到澳门混社会,而靓坤则留在了港岛。 不过二人的际遇大不相同,靓坤经过十多年打拼,成为了洪兴揸fit人之一,而肥狗却还是不入流的混混。 之后靓坤找到他,让他做了澳门的拆家。肥狗由此发迹,并唯靓坤之命是从。 这次他之所以向洪兴抽三成佣金,也是出自靓坤的指使。 洪兴若是答应的话,他们自然大发其财。洪兴不答应的话,他们也可以压制。 有靓坤做内应,他自然知己知彼,百战百胜。无论洪兴派多少人,终究勐龙难敌地头蛇,最后还是要给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