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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多联系,“学长,我还有事,下次再说吧。”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。 她跑出了会场,见汤寿没跟来,松了口气。完全不想再看见这个人。 现在说起汤寿这个人,孙文文已经没有“去死吧,傻X”的感觉了。 会场已经渐渐有人往外走,孙文文混入人群中,进入地铁站。 汤寿是比孙文文大一届,是英语系的。是怎么认识的呢?时间太久,她也记不清了,大概是大学里什么活动或者联谊之类的吧。汤寿大学的时候,跟现在比,简直像是两个妈生的。英语系男生不多,他是长得最好的,英语系的女生就说,他是英语系的系草。久而久之,连别的系也知道了这么一个称号。那时候的汤寿,虽然远远比不上许信然和腰子他们,但在当时,还是挺受女生欢迎的。 孙文文从以前脑子就缺那根恋爱筋。别的女生围着汤寿团团转的时候,她在写。 等到大三上学期的时候,突然有一天,汤寿居然说喜欢她,要和她在一起。 孙文文当时,在写这件事上,已经初遇瓶颈了。她想,写不出恋爱的感觉,大概谈一场真正的恋爱就懂了。于是抱着这种心态,她就同意了。 而孙文文不知道的是,汤寿早就追过了英语系他能追到的女生。实在英语系没有能下手的了,他才将目标转到中文系。 对于孙文文来说,恋爱不恋爱,是没有区别的。就是从一个人吃饭、自习,变成了两个人而已。 两个人交往了一周后,汤寿提出,去学校外面走一走。孙文文想,散散步消消食,也不错。直到汤寿带着她去了一家小旅馆,她站在门口,忽然懂了,原来汤寿是这么个意思。 真是差劲透了。 她直接跑回了宿舍。 第二天,孙文文就收到了来自汤寿的分手通知,还附有理由:“对不起,我发现我喜欢男人,我们分手吧。” 连分手理由都要胡乱编造的贱男人,真是绝了。孙文文忍住了问候他全家的冲动,删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,这七天就当踩了狗屎了。 她没有古板到认为第一次要留到结婚,但是才七天就要有那什么个啥关系,她也接受不了,不就是约、炮么。七天,两个人能有什么感情?孙文文认为,情爱必须要等爱情到了,才能水到渠成、水、□□融。 没想到,过了这么久,还会遇到他。为什么她不在犹豫进不进会场的时候就走掉?真是……莽撞了。 孙文文拖着疲惫的心和身体回到家的时候,已经临近中午了。 她随便煮了点饺子,吃了洗了碗后,收到一条微信好友请求。 上面写着:我是汤寿。 大学里面知道孙文文联系方式的人并不多,不知道汤寿是从哪里搞到她的微信的。 她直接点了忽略。 随后,她接到一个电话。她刚点了接听和扬声器,就听到汤寿的声音,“孙文文,怎么不加我微信?” 孙文文问他,“你有事么?” “怎么?没事就不能联系老同学?”汤寿最近被家里催婚,可是他工资不高,人也走样了,要找到心满意足的对象有点难。今天遇到孙文文,他想,大概这就是老天给的机会吧。在他的印象里,孙文文老实、本分,是结婚的最佳人选。再说两个人还曾经谈过,多撩一下,还不把她拿下? “没事的话我挂了。” “哎哎哎哎哎,别挂啊,”汤寿故意把声音调到一个萌度,“这么久没见,就这么绝情啊?” 他的声音,再联想到他的样子,孙文文心想,今天真是见鬼了。不幸中的万幸是,幸好没用听筒接,不然得恶心死个人。 她也懒得跟汤寿废话了,准备挂了。 却又传来他的声音,“文文啊,你现在没男朋友吧?巧了嘛这不是,我也没有女朋友。既然我们曾经谈过,年龄又都不小了……”言下之意是,那我们就凑合过吧。 孙文文内心平静,且表里如一,她深吸一口气,冲手机喊,“曹尼玛,滚吧,贱人!” 然后拉黑了。 她点开微信界面,点开置顶的那个头像,编辑“我想你了”,想了很久,点击发送。 作者有话要说: 感谢渣男送助攻~~ ☆、想念 孙文文连忙点了撤回,打下几个字“你在干嘛”,点击发送。 还好,成功撤回了那条“我想你了”,她还是怂。 一下午,也没收到许信然的微信。他不回消息,她却胡思乱想了很多。 住在一起的时候,只需要几步,就能见到他。才分开几天,她就感受到了距离感。这种距离感不是人为的,两人现在处在两个不同的空间,加上通讯不及时,她对这种空间感和延迟感到无力。不能及时知道他的想法,让孙文文有点慌。 许信然说,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只能是情侣或者夫妻。 她为什么要躲?这大概是她最蠢的决定。 人这一辈子,不选择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度过,还能和谁过呢?汤寿让她看清楚了这件事。孙文文暗自下了百分之八十的决心,要和许信然见一面,就现在! 许信然还是没回微信,她直接打了电话,没人接。 她躺在沙发上,看着天花板,面上无声无息,心里却在发弹幕。 怎么了? 什么事? 干嘛不回? 许信然几个小时不回消息,还是第一次。是在忙?还是遇到了其他的事?她不在他的身边,这些都是无法猜测的。 还是纯粹是对她,没有喜欢了…… 人一旦进入误区,就必须要转个好几圈后,走了所有的冤枉路,才能绕出来。她现在不了解许信然的情况,上一次两个人说话,也是几天前了。她心底的不安越来越强烈,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天,但是人的想法,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而已。说不定,他现在的心境,和几天前已经完全不同了。 要是,许信然没有那个想法了,她怎么搞? 孙文文看似好说话,平时也会尽可能地迁就别人,那是因为她对那些事不在乎。有一些人的雷点很具体,具体到对一样东西明确的喜欢和讨厌。譬如,许信然不喜欢吃葱,也不喜欢洗碗,除开这些,他反而是很好相处的,只要在生活中避开这两点就行。 但孙文文不是,她说不出来喜欢或者讨厌什么东西。在她那儿,只有接受和逃避。接受代表不讨厌,逃避也不是说不喜欢。她就像一个懒汉,只有花光身上最后一分钱,才会出去挣钱。现在许信然不在她身边,对她来说,就是花光了最后一分钱。 在意识到非他不可之前,怎么都好;意识到之后,若是不能在一起,就怎么都不好。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