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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。” 也就是说白问了。 其实是因为福利院最近有个什么节目演出,程晚帮忙布置了一下教室,弄完之后已经很晚了,一直到现在也没吃上饭。 叶卿把手里凉透的烟头掸进垃圾桶,“我也没吃,一起吧。” 老板都发话了,她怎么能拒绝? 最终,程晚迷迷糊糊上了叶卿的车,她是真迷糊,以至于车子都过了两个路口,才想起来给沈仙发个消息。 叶卿带她去了最近的一个商场,程晚说想吃日料。 “生鱼片?” 点餐的时候,他征求她的意见。 程晚走了神,听见他说话,愣了一下,才点头说道:“可以。” 她方才是在注意叶卿拿着菜单的手,骨骼优美,皮肤细腻,手心手指都没有茧,是一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手。 程晚其实是很钦佩叶卿的。 他年纪很轻,却有如此出色的工作能力。 钦佩且羡慕。 “你喜欢吃生鱼片?” “喜欢的呀。”程晚是真的喜欢。 “那你多吃一点,正好我不喜欢。” “不喜欢你为什么要点?”她觉得奇怪。 “所以刚才不是问你了吗?”叶卿皱眉。 程晚低头,尴尬地抓抓手指,“哦——好吧,你说的有道理。” 片刻后,她抬头看他,有一点凶凶的,“生鱼片这么美味的东西,你为什么不喜欢。” “生鲜我都不喜欢。”叶卿解释,“有寄生虫。” “哦,好吧。”程晚又低下头去,“你这样说也很有道理。” 这个包间很安静,风格都是日式的。 “你以后也不要总吃了。” “我没有总吃。”程晚跟他争了一句。 叶卿眼睛睁得大大的,两人对视上了。 安静的瞬间,才发现这段对白好幼稚。 程晚点点头,“知道了,我不会经常吃的。” 程晚想起李群说叶卿人好,会经常请部下吃饭,也不知道是不是总这样请女生吃饭呢,真想问问他。 不过她还没有机会开口,叶卿就发话了,“你那天有个数据翻译错了。” 程晚心口被人捏了一把似的,突然紧住,“真的吗?严重吗?” “不涉及利益关系,不严重,但你要注意,如果引起财产损失,这样的事情是要打官司的。” “其实我真的挺菜鸟的,我第一次做这种类型的口译,也只是提前几天准备了一下,所以肯定会有……” “万事开头难。”叶卿打断她,“你还年轻,慢慢来。” 程晚点头,“谢谢你的鼓励。” 她夹着碗里的秋刀鱼吃。 叶卿一直没怎么动筷,他好像很吃不惯这里的东西。 程晚饿的不行,赶紧先咬了几口寿司。 “这家店怎么样?” “什么?”程晚思虑万千,他的一句话引得她一惊,却叫不回来神儿。 “好吃吗?”叶卿重复一遍。 程晚敷衍地点点头。 “那以后常来。”他说。 “我和我朋友不经常出来吃饭。” 叶卿答:“我带你来。” 女孩的小心肝儿颤了两下。 “程晚。” “嗯?” “没什么。” “……有什么你就说。” 叶卿的身子微微靠前,问她,“你在日本那一年……” 程晚身子一僵,抬起了头。 “你在日本那一年出了什么事?” 嗡嗡嗡—— “等一下我接个电话。” 程晚很抱歉地跟他点点头,走到旁边接电话。 是沈仙打来的,没有要紧事,问她什么时候到,说带一盒泡面回来,就这样而已。 但是程晚转告给叶卿却说,“家里有点急事,我先回去了。” 叶卿没有强留,“要我送吗?” “不用,就在旁边小区。” 程晚拿起外套往包间门外走。 她在门口滞留了片刻,又回头说,“在日本的事情,我以后会跟你说的。” 叶卿看着她出去。 少顷,他的视线回到餐桌上。 这些食物他是吃不下的,看起来就凉丝丝的,还不如去吃五块钱的面条。 不过看着看着,叶卿突然有了一些食欲,他夹了一块程晚没有吃完的寿司。 里面有鱼,腥腥的。 叶卿放下筷子,默然回忆起一些往事。 第四十四章 叶卿是在一座海滨城市读的大学, 风光挺好的,只是饮食还是不习惯。 都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, 他实在不喜欢那些鱼虾,刚去的那阵子,叶卿甚至很怀念北城的食物。 让他失落的不是人生地不熟, 而是要一次一次地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认识自己, 不停地与不同性格的男孩女孩成长碰撞。 这样一个阶段,是让人沮丧的。 小时候,认识的人越多越快乐;长大以后,认识的人越少越自由。 他开始不喜欢社交了, 长时间地把精力放在搞学术研究的方面, 学了计算机, 走上了一条“别想有假期”的不归路。 时君以跟叶卿在同一所学校, 他仍然保持着优秀,也习惯着伪装。把最好的姿态带给身边的人,掩埋了那些酸楚的过往。 冬天来临之前, 叶卿和时君以出海玩过几次, 刚刚到这里不大熟悉, 大家去哪里玩他们去就哪里玩, 于是下饺子的盛景让叶卿觉得头疼。 到了下半学期,他慢慢地发现了很多人少的也很漂亮的海滩, 在高处所见的一弯短短的海岸线, 从头走到尾, 居然要花上一天。 他买了一个相机, 但是不太会拍照,有几次跟寝室里的人去看日出。 叶卿因为总是拍不到好看的照片觉得不愉快,后来他就把时君以捎上了。 他也不知道时君以拍照水平算是怎么样,总之要比他自己拍的好看多了。 日光裹着平静的大海,海水一波一浪,翻滚的潮汐卷去了时光。 时君以看到叶卿把每一张照片都保留着,他笑了笑,问他:“是要给程晚看的吧。” 叶卿没接话,他也平淡地笑了。 时君以对他笑的时候,叶卿希望,他的那些过往,是真的被埋进了土壤化成了灰,不要再有任何遗迹。 社交对叶卿来说是负担,也许对别人来说,也是一种新生。 叶卿有好几次想去程晚的学校,但是都没找到合适的机会,她高二开始就住了校,平时一有假就跟爸爸mama待在一起,叶卿只能等到她毕业。 程晚高考完之后买了手机,跟她联系就变得方便很多。 她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自己高考前想做的事情都做了一遍,那时候流行什么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,程晚和班上要好的同